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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老金认证人脸识别应用的法律规制探析

比玩 比玩 发表于2026-01-10 22:48:11 浏览2 评论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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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数字政务的深入推进,养老金认证人脸识别应用(以下简称“认证应用”)已成为许多地区进行领取资格核验的重要工具。该技术通过生物特征比对,旨在提高认证效率、防范欺诈冒领,并便利行动不便的老年人。其广泛应用也引发了一系列法律问题,亟待从立法、执法与司法层面进行系统性的审视与规制。

一、 应用的法律基础与权限边界

养老金认证人脸识别应用的法律规制探析

认证应用的推行,首要前提是具备明确的法律授权。根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处理敏感个人信息(包括生物识别信息)需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,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。养老金认证的核心目的是验证领取人的生存状态,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。相关部门在引入人脸识别技术时,必须论证其相对于传统认证方式的“必要性”与“不可替代性”,并确保其应用严格限定于此核心目的,不得擅自扩大用于其他行政管理或商业用途。程序的合法性要求公开收集、使用规则,明示处理目的、方式和范围,并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。对于部分无法熟练使用智能设备的老年人,必须保留并畅通传统线下认证渠道,保障其平等获取养老金的合法权利。

二、 个人信息安全的突出风险与保护义务

人脸信息属于一旦泄露即不可更改的敏感个人信息,其采集、存储、传输、使用及销毁的全生命周期均面临严峻安全挑战。法律要求运营者承担严格的安全保障义务。在技术层面,必须采取加密、去标识化等安全措施,确保数据存储于境内,并防范数据泄露、篡改和丢失。在管理层面,需建立严格的内部访问权限控制和审计制度。当前部分应用由第三方技术公司参与开发或运维,这更要求主管部门明确各方责任,通过合同约束等方式,确保第三方遵守同等甚至更严格的安全标准。任何信息共享或委托处理行为,都需重新获得用户明确授权,并对其进行持续监督。

三、 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与数字鸿沟应对

老年群体作为认证应用的主要使用者,其权利保障具有特殊性。部分老年人可能因身体原因(如面部特征变化)、技术能力限制或缺乏智能终端而面临认证失败或操作困难。这要求应用设计必须遵循“适老化”原则,界面简洁、操作指引清晰,并提供充足的客服协助。法律必须强调,技术手段是服务于人的工具,不能因技术障碍剥夺公民依法领取养老金的基本社会保障权利。建立有效的申诉与人工复核机制至关重要,当自动化决策(如识别不通过)对个人权益造成重大影响时,个人有权要求人工介入并得到合理解释。

四、 法律救济与监管责任的强化

在权益受损时,便捷有效的法律救济渠道是最后的屏障。使用者若认为其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,有权向网信、人社等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,也可依法提起诉讼。监管机构应加强对认证应用的常态化监督检查,定期开展安全评估,特别是对海量敏感生物信息的保护状况进行重点审计。对于违规收集、使用信息,或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数据泄露的行为,应依法予以严厉处罚,包括高额罚款、责令暂停相关业务等,以儆效尤。

养老金认证人脸识别应用的健康发展,必须在效率提升与权利保障之间寻求精妙平衡。技术的冰冷逻辑必须注入法律的温情与刚性。未来,应进一步完善专项立法或标准,细化生物识别信息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规范,强化全流程监管,确保这一便民工具在法治轨道上运行,真正成为守护养老金安全与老年人尊严的可靠盾牌。